国家为了改善环境、维持生态平衡,对建筑轻质墙板材料做了如下规定(轻质材料,包括轻质隔墙板、轻质防火隔墙板、轻质墙板):
1.大中型城市从200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禁止实心粘土砖生产、销售和应用任务;
2.使用实心粘土砖是把仅有的一部分能耕种土地毁掉,长久下去,人类将没有生存的环境。所以大力推广轻质墙板,符合国要,也是改善建筑功能,提高建筑质量和施工效率,实现建筑现代化的需要。是有效利用资源,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,也是二十一世纪建筑和建材工业上的一件大事。因此,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。
国家为鼓励发展节能、节地、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,以替代大面积的实心粘土砖,推出一系列新政策。按国务院令第82号、建科【1991】619号、国发【1992】66号、财税字【1994】001号、财税字【1995】44号、国发【1996】36号、建科函【1998】63号、国发【1999】72号、建住房【1999】295号等文件规定:
1.在城市建设中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作为框架结构的填充材料,禁止强度等级MU10以下的实心砖在5层以上的建筑中使用。
2.大中城市对节能建筑和新型墙体建筑,可根据当地情况,适当减免城市设施配套费用。
3.对使用实心粘土砖在价格上加收一定费用,建立发展新型墙体材料"专项基金",用于墙材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建筑应用研究和开发。
4.将发展节能建筑和新型墙材建筑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,确保新型墙体建筑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。
5.对应用新型墙体建造的节能住宅,实行固定资产方向调节投资方向调节税率为0%的政策。